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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國立臺南大學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注意事項

內容
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
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
國立臺南大學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注意事項:
一、 依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專題研究計畫專、兼任助理出差比照九職等以下人員辦理;協同主持人或兼任助理(服務公職 者)應依程序由原服務機關辦理出差手續後,將核准之出差請示單連同本校出差旅費報告表辦 理差旅費之核銷。
三、 學生出差交通費莒光號以下按實開支,個人部份每人每日住宿費六00元、膳雜費三00元;團體部份每人每日住宿費四00元、膳雜費二五0元。
四、 六十公里以下至十五公里以上
(一) 教職員工每日膳雜費按標準折半支給。
(二) 學生個人部份每人每日膳雜費一七五元;團體部份每人每日膳雜費一00元。
五、 第三、四點學生個人、團體係以性別區分二人(含)以上即為團體。